從米砂和孫安佐事件談談「女人墮胎是誰的錯?」

從米砂和孫安佐事件談談「女人墮胎是誰的錯?」
(圖片來源:東森新聞照片)

網紅「老濕姬」米砂日前自爆為了現轉型為Youtuber的孫安佐墮胎,孫安佐的藝人媽媽狄鶯憤怒揚言提告,這齣戲目前在本文撰寫當下仍各說各話還不知怎麼落幕,但我想從米砂的面向談談女人的身體自主權以及子宮自主權,社會大眾又是如何看待女性公開承認自己墮胎這件事。

老實說,受傳統教育長大的我,在第一時間看到米砂公開承認「約炮」和「墮胎」時,我也有點震驚,因為一般而言「約炮」和「墮胎」在大眾眼光裡都是屬於負面的、只能做不能說的事。這是什麼樣的奇女子有著怎麼樣驚世駭俗的靈魂,才有辦法如此勇敢坦然面對呢?

男人和女人在性愛上有著原始生物性的差異,男性需要像古代君王那樣多多播種以確保傳宗接代,女性則每個月僅有一次受孕機會因此彌足珍貴。當然,受到社會變遷與性別平權的影響,情境有了些翻轉變化,但大致而言,男性還是偏向動物性,他們可以約炮、買春、左擁右抱,有身體上的互動卻不見得要有心靈上的交流。女性則是通常有了愛的情愫才會產生性的渴望,直白來說,得先打開她的心才能讓她張開她的腿。

如果妳懷孕了,孩子的爸不愛妳,或是妳連孩子的爸是誰可能都不確定的時候,妳要不要將孩子生下來?

追根究底我們當然希望能從兩性關係的基本教育和性教育等方面去預防意外懷孕或被迫懷孕的問題,但就算採取安全措施也無法確保百分之百萬無一失,當不預期的狀況發生,究竟誰有權利決定小孩的生與死?

知道孩子的爸是誰,他是精子所有權人,我認為他有權利知道他當了爸爸這件事。但平心而論,懷孕生子整個過程甚至是育兒,對於女性的身心負擔絕對是大大多過於男性的。「墮胎」若是不負責任,生完不愛不育不養,不是更不負責任嗎?

「性愛」是兩個人的歡愉,「懷孕」是兩個人的責任,「墮胎」就應該是兩個人的共業。在我的觀念裡,我認為「墮胎」的確是生命的損失,尤其是看在許多不孕夫妻的眼裡,墮胎或是虐兒這樣的事件都是多麽刺眼揪心的事。但是在無法承擔之下選擇的「墮胎」則是以生命的損失來換取自己人生的停損,縱使自私卻是別無他法的選擇。

在不預期懷孕且意識到無論妳孕育或不孕育都是一條「生命」的前提下,可以問自己幾個問題來評估是否將孩子生下來。

  1. 有多少愛:妳可能不愛孩子的爸,或孩子的爸不愛妳,或不確定孩子的爸是誰,但妳能切割對孩子爸爸的情緒而無怨無悔地對這個小孩付出關愛?
  2. 能力評估:妳有照顧小孩的能力,包括經濟上以及生活上的?或是妳身邊有其他家人可以幫忙?
  3. 身心評估:墮胎對妳自己的身心影響?生育對妳自己的身心影響?生理和心理上的,可能會產生哪些問題?
  4. 社會評價:選擇未婚生子?奉子結婚?墮胎?妳在意社會評價嗎?妳在意別人如何看待妳或妳的小孩嗎?

我當然也期待大眾能以更開放包容的心態去看待「墮胎」的女性,因為單看上述問題,就能想見女性內心的種種掙扎,而不是單純以罪惡不罪惡、負責不負責的二分法來評判「墮胎」這個決定。然而我們也知道,很難去改變整個社會觀感,「少數」往往被視為異類。因此我期待現代女性除了有更自由開放的身體觀之外,也要培養識人的能力,找到值得愛的對象,張開腿打開心之前,請先睜大眼睛並問問自己的腦袋吧!

(本文刊載於姊妹淘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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