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之上的偽平等
2011年6月5日,在一個陽光普照的週日,我參加了【鬥陣12年】性別人權協會餐會。身為一個社會上的異性戀者(心理上的雙性戀者?),老實說,要在每次的性權活動上才有機會遇到這麼多的同志,聽到這麼多嗲聲嗲氣的娘砲聲音。喔,現在性別平等教育法剛通過,可不能隨便說人家「娘砲」呢!自己掌嘴!
民國100年以來,性別議題搭著政治和教育的順風車,突然變得火紅了起來。正面來想,有討論就是增加發言權;但負面來想,在衛道和保守團體模糊、炒作以及疲勞轟炸般地洗腦之下,真正的聲音是否有被聽到?立法通過的條文真的符合性別平等的真意?還是為了給退席抗議的同志一個善意回應,才做的一個「摸摸頭」偽平等?
真愛聯盟在Youtube上面放了一堆影片,告知(恐嚇?)家長,以後孩童會接觸到同志教育、鼓勵性解放、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和性濫交等「性教慾」。但很有趣的是,這些影片被很多網友表達不喜歡,但不准網友回應。其實從這點,我們已經可以看出真愛聯盟的態度,就是排除異己、製造恐慌,任何與他們立場不同的意見,都不能被接受。試圖操作假民粹來影響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的內涵。
真愛聯盟是在怕什麼呢?怕同志之愛摧毀了上帝的愛?怕同志之愛汙濁了真愛的意義?正如何春蕤老師所言,所謂的真愛,應該是指一種感情狀態,而非反對同志、反對性別認同、反對多元家庭。
一切的謊話,被後來反制真愛聯盟的真相聯盟一一揭發。如同我曾經在廣播節目裡表達過的,我希望用我自己小小的力量傳達一個觀念,這個世界並不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的二元對立。多數的意見就是對的,少數就是錯的?社會需要的並不是把所有自己不認同都打入地獄的力量,而是更多元的理解和包容。否則,真愛聯盟阻止的不只是性別資訊的傳遞、不只是孩子不濫交,還可能強化了因缺乏理解所產生的性別霸凌。
「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罵人「死gay」、「娘砲」等性霸凌行為,比照性侵害、性騷擾予以規範,最重可依校規予以退學處分!但我在性權餐會上發現,「死gay」、「娘砲」在同志間就像個打招呼的玩笑話般,他們是這麼坦然面對自己的酷兒身分。所以性平教育的重點根本不應在於禁止使用什麼詞彙、符號,而應在於阻止反同、恐同的思想繼續禁錮多元性別認同和思考的觸角。把單一的標準灌輸在孩童的腦袋,這才是某種文化霸權以及阻礙社會變遷的毒瘤啊!
延伸閱讀:
運動對話 http://gsrat.net/events/events_content.php?et_id=135
以人為出發點,劃了線,
文字沒有語氣,賦予它生命的..也是人,
有趣的如同文中所表達的~毒瘤本身就是劃線的人。
不是才說眼界要寬心要廣?
框了一堆奇怪的規定..難保不會再有別的字彙出來?
屆時是否又該修法…==a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57 PM)
治標不治本的做法
只能說是修法者的一廂情願
黑的也能被講成白的, 這樣的鄉愿要到何時??? 寬容, 並不是說不對的事可以被正當化.
當然, 迫害他們是不對的, 但…這絕對不等於他們作的事是對的. 這點要釐清.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57 PM)
我還是不喜歡用”對”和”錯”來詮釋
什麼是對的?
和你立場相同的就是對的?
做的事情是對是錯,誰來判斷?
有犯法嗎?法律誰定的?人定的~
人都是對的?
所以我也不會說我的觀點或認同都是對的
但是讓世界有不同的聲音存在
我覺得是好的
至於偽平等…這個世界本來就不是平的, 它是圓的…而且因著有不平等而多元多變. 所謂的平等, 只是人類天圓地方那種觀念的狹隘表現.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57 PM)
當然!所以我用”偽”平等一詞,而不用”不平等”一詞
正如你說世界本來就不平等
只是既要不平等又要偽善地裝平等啊!
1. no. 是神定的公定價. 我們當然無權審判罪人, 但那不表示罪不存在.
2. 既不平等, 何用假為???
3. 何女士的真愛, 其實不是真愛, 只是慾望. 從她失婚遭受打擊之後, 她就迷失在自己的智慧裏了.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57 PM)
1.宗教我沒辦法跟你談
因為我一直認為教人為善的宗教都是好教
但不需要去批評自己不信服的宗教
2.偽平等指涉的是新通過的法條
帶來的結論
3.不用攻擊
不用揣測
人家知道自己是什麼就好了
黑人之間也常用 nigro 的貶字互相稱呼, 就像朋友之間會用笨蛋互稱一樣, 這是同類之間相濡以沫 sharing 的作法. 但如果是外人用這個字稱呼他們, 那事情會很大條…
知道沒, 小笨蛋.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57 PM)
只是藉機罵我一下…
= =”
唉, 不是所有教人為善的都是好教. 統一教, 密宗都是例子. 這樣的寛容會有問題.
好啦, 偶是大笨蛋, 這樣有沒有舒服???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57 PM)
我只信睡覺啦!
對啊~你是大笨蛋…
迷離是小笨蛋的話
你當然是大笨蛋!
有此一說:
法律是給懂打官司的人用的
不是為保護不懂法的人用的!
司法品質如何 可有公信?
我是不信的!
徒法不足以自行
而什麼人來行?
[司法]? 好庸俗的字眼呀
直是打嘴砲人玩的家家酒!
法掩非法 無法無天!
誰司? 啥法? 直是政客賭場賭局
政客老鴇 政客嫖客之交易夜店耳!
今政客呀
霸天霸地 霸山霸水 霸凌時序
今政客水平 終將霸凌人類自己!
ps
給予孩童天然環境 就已是在教育
不見得制式的[教育]是教育
今之制式教育 多有著反教育!
社會媒體 天地山水
這環境 更是教育的部分!
人格 可是經由平常薰陶
不是口頭警告 法條就得以整治!
真愛 也應包含同志愛
不是量大之愛 才是愛
愛 不只攲向壓倒性多數的一方
少數之愛 也是愛
愛 不是經由民主表決以界定
愛 不有個標準型態
愛 就是愛 只是愛
愛 可是多面向的 不只一種愛叫真愛
愛 不分真假
愛 本由內而外 容許
愛 非由外而內 壓制
不要教太多
不管正或反!
愛 就不要過當恐懼!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57 PM)
大哥
您的PS
寫得真精彩!
小妹我萬分佩服~
是以愛之適足以害之.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57 PM)
你叫撲朔滾過來
>_
以弗所書6: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箴言 22:6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57 PM)
怎麼又是你
我沒有要跟你講話啊!
叫撲朔滾過來~~XD
茲委託光明頂君代處艾姬事. 撲朔.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58 PM)
退回重擬! 迷離
XDDDD
不管誰相信什麼
人與人之間的尊重與禮貌是必要的
別人的行為不對
應該由法律或上天來審判
我是人不是上帝
沒有資格處罰人
即便那人的行為有錯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58 PM)
民主社會需要多元的聲音和看法
就算不接受
也不該惡意抹黑阻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