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殘酷的分手是什麼?

Couple Holding Hands on a Railroad Track --- Image by © Royalty-Free/Corbis

最殘酷的分手是什麼?我覺得是不告而別。

牽手,要兩個人同意了才有戲;分手,很多時候卻是單方面斷了相愛的念頭。為什麼有勇氣牽手,卻沒勇氣分手?也許是因為真相太殘酷,也許是因為提分手的一方必須承擔拋棄對方的罪惡感,分手和離職一樣,似乎總要找藉口去掩飾真正的理由。離職的時候我們常說是生涯規劃,其實大家心知肚明若不是現在的職場令人失望就是找到另一份工作;分手的時候我們說彼此不適合,其實可能是濃情轉淡、有了新歡、或以前因愛委曲求全而接受的相處模式漸漸無法忍受。有時候我們自己也很難釐清,究竟是難以相處而不再相愛?或者是愛情不再而無法再相處…。

不告而別的分手,別說連挽回的機會都沒有,妳連個原因都參不透。在愛情偶像劇的文本裡面這是個很常見的轉折,常用的橋段差不多是如此這般:其中一方出了車禍而且一定會失憶,或者得了絕症不想造成對方負擔乾脆不告而別,還有第三勢力的介入逼迫情人離開對方再也不准聯絡。

既然分手的藉口和離職的理由大多是虛偽不堪的場面話,為什麼我們還是要一個交代呢?或許不管理由是什麼,那都切切實實代表了一個結束,我們要死,要死得明明白白。就像所有的意外事故,家屬都期盼生要見人死要見屍,愛情發生什麼意外?怎麼死的?生離死別總希望也有個交代。

如果有一天,和妳情感上緊密相連的情人突然無故地人間蒸發,家當搬空、手機不通,連隻字片語都沒留下,兩人的愛彷彿如夢一場,妳能接受嗎?我想我會把這個問號掛念在心上很久吧!當然也會覺得非常沮喪懊惱,氣憤對方對這段感情的不負責任。愛情有好的結局或壞的結局都無妨,最差勁的是連好好面對都不願。

所以若某天你要離開我了,請你千萬要告訴我,是有了小三?是再也忍受不了我了?是你家人要你分手?是嫌棄我變胖變老變醜?甚至你說其實你的性向不是我想的那樣,你是雙性戀或同志…。好吧!就算是基於愛情生涯規畫也好。我想再瞎的理由都還是個理由,再怎麼沒有誠意的藉口也還是有個交代。如果想說場面話,就以下幾句挑一個:「妳太好了,我配不上妳,妳值得更好的男人。」還是「我不想拖累妳,耽誤妳的青春。」或者「我對不起妳,達不到妳或妳家人對我的期望和要求」。

總之,就算是騙我也好,也不要出門買個醬油就不回來了。
不告而別是最殘酷的分手。
只要你說了,我就放你走,真的!

(本文刊載於姊妹淘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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