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成笑話,死成神話?

活成笑話,死成神話?  名作家張曼娟因為一篇「活成笑話,死成神話」評論麥可的文章,而成為了眾歌迷和網友的眾矢之的。在引起爭論之後不久,張曼娟出面道歉,但氣憤難平的眾歌迷依舊在udn其他不相干的文章下繼續留言指責她。

 

  我想從幾個面向看這件事情。作者內文提到:「他活著的時候,就只是個笑話;等他死去,大家才重新認識,他確實是個神話。我覺得他最大的悲劇,是始終沒能接受真正的自己,接受自己是一個黑人,接受自己的長相。」麥可到底是漂白還是白斑症?歌迷跳出來提出了一連串關於麥可罹患白斑症的證據。

 

  無論張的文章是不是隨著媒體起舞,了不了解關於麥可的事蹟和真相,我都認為這篇文章並沒有嚴重到要面對許多嚴厲並充滿情緒性的抨擊。因為所有的文章都應保有主觀論述的權利,包括我現在寫這篇文章,就算參考了再客觀的資料,我也是使用我個人主觀性的辭彙和敘述方式來陳述。即使她衷於自己的想法把意涵表達出來,也是有人會抓著其中的漏洞或依照著自我偏見的認知來窮追猛打,然後,就像是某種網路霸凌和鬧劇,有網友說她是為了宣傳,有網友說她的文章寫得很爛,有網友說她不配當個老師,甚至把張曼娟現實生活其他資訊公佈出來等等。

 

  老實說,如果麥可真如歌迷所說是個熱愛公益的大善人,那麼惡毒又不理性的網友,還真的不配當麥可的歌迷。文字的世界裡永遠存在的悲哀之一就是,編碼和解碼總是有著落差,作者論和讀者論找不到一個平衡點,文本分析像是隔靴搔癢,讀者帶著「偏見」的刺槍躲在「偽客觀」的盾牌後面企圖衝撞作者用「主觀」堆砌的牆。

 

  即使是很能夠掌握文字的作家張曼娟,也會遇到這樣有理說不清的狀況,更何況是我們這些業餘的作者,誰沒遇過一知半解的網友大放厥詞和嗆聲?無論張曼娟的論點有沒有錯,遣詞用字妥不妥當,我都認為在表達自我意見和想法這部份,是她個人的自由,也是作者的權利。因為她的身分只是個作家和老師,不是法官、不是總統、也不是媒體、沒有任何左右客觀情勢或判決大是大非的權限,除非她的文字在公開發表下涉及了人身攻擊的誹謗,否則沒有人可以阻礙她行使她寫作的權利。

 

  網友和歌迷維護自己偶像的心態可以理解,但良性的互動討論,或者藉此機會讓誤解麥可的人能夠多些了解,這才是有意義的回應。痛罵張曼娟,否定她的文章和為人,則大可不必。批評張曼娟不懂麥可,那麼問問你們自己懂張曼娟嗎?

 

  另一個網友總會出現的情緒就是批評別人搞宣傳、炒新聞、想爆紅。不看國內文學作家的新世代網友,書架上放的可能是女王、九把刀、彎彎的書,但你不認識張曼娟只代表你看的書少,不代表人家不是名作家。很多網友很奇妙,總覺得自己不認識的人就不是名人,所以人家做了什麼就叫做炒新聞。

 

  我想起自己也曾被網友說過在衝人氣,老實說我心裡的OS是,原來很多網友的腦袋膚淺地只裝了「爆紅」和「衝人氣」這兩件事而已。台長我忙得很,其實沒空去鋪陳個什麼事件來爆紅或衝人氣。

 

  我對於這個事件的最後一個觀點是:活成笑話,死成神話,網路霸凌,天天上演,誰還敢亂說話?當這個社會人人都可以聚眾在網路上形成一種「偽主流意見」並對「非主流意見」進行施壓時,資訊社會裡的白色恐怖,將讓是非更為混沌不明,反而阻礙了社會變遷呀!

 

 

圖片來源: 網路圖片


本文已同步發佈到「文創空間」

支持艾姬創作贊助一杯咖啡
活成笑話,死成神話?

相連文章

一般留言

  1. 我覺得自己
    好久沒有靜靜坐在電腦前面
    認真地寫一篇文章了
    這一篇,算有認真
    寫完要去休息了
    ^^

  2. 大推最後一段,網路的匿名性,也讓網路的霸凌變成是一種偽主流意見,總是躲在網路匿名性的後面嗆聲。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8 PM)
    是呀!
    我只是覺得網路上應該多一點有建設性的討論
    而不是在匿名的情況下嗆聲喊爽而已…

  3. 這則新聞出來
    我跟妳有同樣的感覺~~
    現代人愈來愈不尊重其他人的發言權
    只要跟自己的相反或是不中聽
    就要加以撻伐
    這真是民主倒退的年代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8 PM)
    我們需要多元文化的衝撞
    並有接受不同聲音的雅量
    當然還是要在理性的基礎上去討論議題,就事論事

  4. 媒體本身就是個笑話
    司法也是個笑話
    政客也是個笑話
    明星也是個笑話
    作家也是個笑話
    國家也是個笑話
    而把政客當偉人當神話
    豈不更是個笑話
    這人間今看來 何不是個笑話呢
    清醒者幾希 獨立思維者幾希
    吵吵嚷嚷 或本身也是個笑話
    笑話神話 歷史多的是笑話
    幾多真實 媒體? 吾笑矣 或不值一笑………
    語言文字 藏污納垢
    多少神話 或比笑話不如!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8 PM)
    照大哥這麼說
    我們都活在笑話裡面
    但我怎麼都笑不出來呀~
    傻眼…

  5. 通常都是失去後才發現沒來的及珍惜。
    言論自由的底限在哪裡一直都很模擬兩可,
    出了事,付錢了事,
    不知道眾網友在批評時,
    有沒有想到也許有一天自己也會受到同樣的踏閥?

    小姬拍拍..。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8 PM)
    在網路江湖行走
    一個字都不能寫錯
    免得被網友口水淹沒

  6. 就妳這篇文字裡所探討的部分而言,我個人的看法是:
    那些發文說了張曼娟什麼的人跟張曼娟本人在某種心態基礎上是差不多的,比如「批評」、「評論」,如果麥可迷用詞過度粗野或粗暴,只能說他們的文學造詣沒有張小姐好,寫的字彙不夠優雅而已,但是他們雙方都做了同樣的事。^^
    如妳的文裡說的:
    「批評張曼娟不懂麥可,那麼問問你們自己懂張曼娟嗎?」
    我們應該也可以這麼問:
    「批評麥可傑克遜如何,那麼問問張曼娟自己懂麥可嗎?」
    而就張曼娟所寫出來對麥可傑克遜的看法,其實我個人的想法很簡單:
    一個人或許可以說「我的鄰居如何…我的朋友…我的家人…我的老師甚至是我的校長如何…..」至少她有機會看見她的鄰居如何…,比如披頭散髮、隨地吐談等等,一個人批評自己親眼目睹的不堪,我個人覺得沒什麼太大的問題,問題是,張曼娟是不是曾經跟麥可傑克遜面對面聊過呢?甚至與他本人擦肩而過呢?
    「我覺得他最大的悲劇,是始終沒能接受真正的自己,接受自己是一個黑人,接受自己的長相。」
    我其實很想提問:
    麥可傑克遜有親口這麼告訴張曼娟「我始終沒能接受真正的自己,接受自己是一個黑人,接受自己的長相。」嗎?
    如果沒有,那麼她這句話就足以符合妳文裡所提的:「公開發表下涉及了人身攻擊的誹謗」,如果麥可傑克遜活著而認為張曼娟公開影射或臆測他不愛自己的民族和有種族歧視,不知道能不能告得成呢?!
    如果一個人連對方的眼睛都不曾親眼正視過,所有資料都來自二手傳播,我不知道她有什麼立場和根據來說一個人活成笑話?!
    我不是麥可傑克遜的歌迷,事實上我對他跟對任何一位歌手的感覺都一樣--一個表演者而已,只是張曼娟的這種寫作態度讓我個人不能接受。她說:
    「…一個寫作者本來就應該把他真正感受到的事情寫出來。」
    我要說的是:
    一位作家就算要寫出自己的真正感受,也不能不去求證自己要寫的事情的真實性!不然,難道她看見某個名人牽著某個女人在街上走,「感覺」這個名人外遇,就可以直接寫出「某某名人外遇」嗎?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9 PM)
    好久不見!^_^
    妳的留言一直是個很好的示範
    即使有不同的意見和觀點
    但是都能夠感覺到溝通的意義
    「我覺得他最大的悲劇,是始終沒能接受真正的自己,接受自己是一個黑人,接受自己的長相。」這裡張曼娟用”我覺得”來表達她的主觀認知,而且在遣詞用字並沒有達到誹謗的程度。
    我認為作者寫出感受是OK的,沒有證據的指控則是不適切的。事實上我們生活裡面都是二手傳播,無論是新聞評論、文學批評、電影賞析,其實幾乎都是仰賴著二手傳播不是嗎?除非你是新聞當事人,文學作者,電影導演…當然就算你真的在現場親眼目睹,還是會有許多盲點,也不可能有所謂的直接真實。我記得以前學大眾傳播,是有這樣的概念的。
    題外話:至於妳說的外遇的例子,某某名人「疑似」外遇,或者用「?」來結尾,比較能夠避開一些誹謗的問題,這是我跟某議員討論法律問題時偷學到的撇步…呵呵!甚至是現在PTT的鄉民還常用「我夢見」來避責呢!但是我不鼓勵大家用這些賤招就是了…XD

  7. 「事實上我們生活裡面都是二手傳播,無論是新聞評論、文學批評、電影賞析,其實幾乎都是仰賴著二手傳播不是嗎?除非你是新聞當事人,文學作者,電影導演…當然就算你真的在現場親眼目睹,還是會有許多盲點,也不可能有所謂的直接真實。」
    我完全同意妳寫的這三行文字,所以個人認為公開發文應該有所保留,遣詞用字更應該特別的注意,老祖宗有教過:「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社會上充斥的事情不代表就是對的事。
    我個人覺得張曼娟今日的遭逢跟麥可傑遜有異曲同工之妙;我想,張曼娟本人如果感受到自己的文字或人格被扭曲和誤解的難過,是不是能同樣以「將心比心」的心情來體會麥可活著時的痛苦(而不是笑話)呢?支持張曼娟的人是不是也能體會到呢?
    呵呵~~
    「沒有證據的指控則是不適切的。」
    妳可以這麼「主觀論述」,但我要反駁(感謝神我還活著)的是:
    「二手傳播只能稱之為傳言,既是傳言就不一定真的發生,沒有真的發生就不能稱為證據,沒有真實性的傳言有一個專有名詞叫『謠言』!」^^
    所以人們對她的「沒有證據的指正(提醒)是剛好而已的。」^^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9 PM)
    但其實我還蠻同意她的說法
    她的本意是陳述媒體的現象
    而不是針對麥可個人
    也許在這個時間點發表這樣的文章不是很好
    所以會被放大檢視吧!
    這是我身為讀者對文章的解譯
    當然每個人有不同的解譯
    所以有不同的反應
    這就是吊詭又有趣的地方了~

  8. 有人是用賤招
    有人以[司法 私法]自以為高招 比賤招更賤
    騙什麼人呢? 公天下麼? 無私心麼?
    能敞天下大公以論麼?
    [法官]是啥 能可慎獨麼?
    或其人等想:為了完成歷史的美名 可不擇手段
    犧牲程序正義 成就春秋結果?
    不正義的過程 不會有正義的結果
    春秋 就行於當下之時空裡
    不是[人工偽造史]所設限之端點
    此等[歷史] 我瞧不起
    國黨人的錢乾淨麼?
    國黨人的道德無瑕麼?
    國黨人的史乾淨麼?
    ………………..
    媒體人公正麼? 無私心攻訐麼?
    在無文字先 事實只一個
    想以文字描人之心?
    豈能簡易以文字 評人之人格?
    為何女人要化妝? 不接受自己?
    為何要減肥 要整型? 為悅己者容?
    用點同情心吧 同理心吧……
    為何女人想美?
    有人喜媒體側拍其長臉?
    媒體 多是個[製造業]!
    真正稟公無私者幾希?
    多少狗仔 多少挖人隱私
    想問[豬頭掏客]者
    能否將心比心 若其人及其親人
    也禁此受 堪否?
    或許會竊笑
    就是該治所厭惡者於死地
    啊 這就是今人類的仇恨本性 鬥爭本性!
    看看中國的宮廷史 今中國古裝劇的明清戲碼
    那是偉大王朝的定義麼? 不是人性之笑話麼?
    我以人觀歷史
    不以歷史觀人
    每人都是平等的 都是凡人
    都只是一嘴一屁眼任何人皆是
    馬長臉亦然 只是凡夫一個
    皇帝也是 都只將是蛆腐之肉身耳
    卻 人間人以多少不實虛名瞎捧
    讀讀史 豈非笑話?
    我或已笑醒 或還有人沉迷其中……..
    多少神話是笑話
    多少笑話 是真話……..
    真真假假 人 認識了自己麼?
    更何況認識別人………
    [法官]是啥? [司法]是啥?
    或為如鬥爭以便宜檢擇己利之謀私工具耳!
    或多為類若土匪政權為己謀私
    以[]法治]名 行暴力實之劫掠手段耳!
    政治
    多是[強出頭]者 所玩之[家家酒遊戲]耳
    心智頑劣 多行小人心術耳
    離偉人境界 或遙不可道里計矣………
    所以 是個笑話
    或笑話不如
    至少不美 其醜無比
    比黑人想抹白 更是藏污納垢
    有土匪竊國者 自比清高無瑕……………..
    所以
    文字有啥呢 作家是啥呢 歷史是啥呢?
    大道不語 宇宙蒼穹運行…………
    所以 文字語言 有啥呢?
    多少捏造 多少虛偽
    所以媒體 司法 國家 政權集團有啥呢?
    政客之所行 或多如同糞蛆之所蠕耳
    仰仰天 看看星
    問 地球是啥 歷史是啥
    皇帝是啥?
    是 吾笑矣
    或 不值一笑矣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9 PM)
    我茫了…
    大家的回應是在比”長”的嗎?
    大哥
    你夠長
    我輸了
    但是離題也繞了地球一圈耶!酷!
    @@”

  9. 雖然我不喜歡女強人
    不過
    像這樣有主見和勇敢的
    孩子它娘
    是我欣賞的
    真有妳的!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9 PM)
    你不喜歡女強人沒關係
    喜歡我就好了^_*
    我下星期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
    生平第二次要上法院了~冏
    一回生二回熟…
    我不但勇敢,還難纏呀!XD

  10. 多數暴力
    如果用在對應政府政策上
    或許會進步的快一點….
    因為網路隱匿
    於是發言的責任沒有人要去承擔
    留下名字的
    活該被指責
    誰還敢坦白…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9 PM)
    同感
    我們都是坦蕩蕩的人
    所以容易受傷害

  11. 我很同意艾姬和 alinta 的看法,
    對於一件事,評論者因為個人價值觀或品味的不同,而可能出現不同的觀點,張其實不必費那麼大力氣去回應或道歉。
    網路的匿名性使人性的惡流露無遺,平日溫良恭儉的人,可能躲在匿名之下變成雙面人。
    不過張文引起這麼大反彈,正代表 she is really somebody,像我寫的文章根本沒人看,寫死了也沒人在乎呀。^0^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9 PM)
    somebody or nobody都沒關係
    重要的是有nice body啦~XDDDDDDD
    妳的文章…如果我沒忙到被外星人抓走,有看啦!
    而且還非常非常欣賞喔!

  12. 這表示網路的世界真的很可怕
    真的不能做壞事丫~~
    話說 我叔家有”dangerous” 我好像有借來聽過
    我對麥可的印象
    只有小時候坊間的大型電玩機台
    放絕招的時候 所有人都跟著跳舞
    然後結束時 壞人就一次解決
    兒時記憶
    哈哈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9 PM)
    不做壞事
    人家也會找上你
    艾姬我有很多血淋淋的例子

  13. 其實張曼娟的這篇文打的正是時候. 麥可在他臨終時原本不過是一個日暮西山的過氣明星. 但這麼一死, 頓時如同恒星死亡的一刻成了個超新星. 連路邊攤都放起他的歌了. 這些所謂的紀念, 說穿了, 不過是一時的興起. 過個幾月, 紀念專輯賣一賣, 麥可到底是不是被謀殺的, 恐怕也沒幾個人在意.
    人活著的時候不珍惜, 人死了才在那邊紀念…紀念個屁啦.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9 PM)
    我想這是民族性的問題吧!
    華人有一個觀念:死者為大
    所以跳出來批評的人無論說的是真話假話
    都會引起過激反應

  14. 社會就是這樣
    不然為什麼那麼多人要消費張雨生(唱片公司賺了)
    為什麼出版社要去消費”等一個人的咖啡”的現實世界男主角(好幾把武器大紅)
    媒體的炒作
    取不到善惡間的平衡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9 PM)
    和媒體實際接觸後
    其實我對於身為第四權的媒體
    也非常失望!

  15. 好多人太過於認真在不應該認真的議題上…打打嘴砲…到最後還是不了了之…世界還是這樣的運轉…官員腦殘的還是腦殘..媒體智障的還是智障..我還是很無奈用力的省吃儉用來儲存孩子的教育費與生活費..有點無奈…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9 PM)
    葉爸爸好辛酸呀…^^”

  16. 艾姬說:”因為所有的文章都應保有主觀論述的權利,包括我現在寫這篇文章,就算參考了再客觀的資料,我也是使用我個人主觀性的辭彙和敘述方式來陳述。”
    我一直都是這麼覺得的…但是還有下文….無論哪一個主觀論述跟哪一個主觀論述有很大的不同甚至衝突,事實上都不會影響事情的本質…所以,我的習慣是,話說完了就算了…文章發表了就算了…即使從我的主觀意識覺得自己受到曲解了也會懶得去做”反應”…因為他跟我一樣也有自己的主觀意識…管別人怎麼說都不影響事情的本質…
    但是懶得”反應”,指的只是”情緒上”而已….基本上我的嘴跟手反應還是很快的啦!呵呵….
    看完這篇文章覺得…小雞變大雞了…不知道這幾年吃了什麼飼料哩!哈哈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9 PM)
    對於文意的曲解
    我還是會很有耐心地試著回應和溝通
    除非對方完全不能接受別人的意見
    也沒有任何包容和雅量
    我也就不再浪費我的生命在這種事情上了
    小雞變大雞…
    我還以為我有瘦一點點了耶~:P

  17. 一個活著彆扭,死了清爽的小丑,值得大伙動肝火批評,護衛,道歉,討論…嗎?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09 PM)
    這是您個人對於麥可的偏見
    我不予置評
    但是我發文的用意
    是討論現象和議題
    不是針對麥可這個人

  18. ◎小象與小男孩
                      ○潘文良 改作
      兩隻小象,泡在水池裡,互相用鼻子噴水嬉戲。
      一個五歲的小男孩,因為實在忍不住了,所以站到石頭上,拉下褲子,就往池子裡尿尿。
      小象看了,笑著跟另一隻小象說‥「你看!人類的鼻子,好小一根喔!還長在下半身,真是奇怪!又藏在褲子裡,不怕悶壞了嗎?」
      小男孩回到媽媽身邊,叫問道‥「媽媽!大象的雞雞,怎麼長在臉上?還那麼大一根! 媽媽說‥『雞雞不可以隨便給人家看,羞羞臉!』 大象真是太羞羞臉了!」
      
    ■【省思】
      人們常會以自身的經驗和觀點,來看待、衡量、評論他人(事物)——
    智者當以為戒,唯有跳脫彼此所拘囿的窠臼,深入了解,才能徹見事物的本源與真相。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10 PM)
    哈哈!非常貼切的寓言故事~
    阿文大哥說得很對
    有時候我們心裡的成見or偏見
    阻礙了我們深入了解本源和真相

  19. 我只聽過麥可前期的幾首歌
    到後期出現各種”消息&狀況”時
    我就沒再聽了
    說真的
    我一直的疑慮就是:膚色能變化這麼大嗎??
    麥可的歌迷擁護者請別來打我
    我真的只是想不通而已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10 PM)
    據說是白斑症
    我也不太了解

  20. 我從前喜歡過麥可
    但我覺得曼娟說的也沒什麼不對
    不過麥可就是麥可,
    不用因為他的歌舞就認為他什麼都神,
    也不用因為他異於常人的言行就覺得他一無是處
    就這點而言,他和貓王還蠻像的
    貓王死前幾年演唱會的裝扮,真的很特異…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10 PM)
    過度藐視或放大
    其實都不甚公平

  21. ”我認為”張曼娟寫的文章不需要道歉
    ”我也認為”網友撻伐張曼娟也不見得不可以
    因為他們的話都以”我認為”開始啊
    張曼娟的”我認為”只是純粹發表他的主觀意識
    網友撻伐張曼娟也是純粹發洩個人的主觀意識
    你可以這麼”認為”當然也可以”不認為”
    張曼娟大可接受這些抨擊但不見得得道歉吧
    但誠如艾姬說的
    現在的社會好像人多嗆聲就是贏
    唉…或許張曼娟為了自己日後的生計著想
    也得硬著頭皮說自己的文章不太好…
    以上留言純粹”個人認為”
    不過我這麼小咖應該沒人鳥我
    哈哈~~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10 PM)
    查老師說得正是民主自由的真諦呀!
    ^_^

  22. 很高興看到你寫這篇文章!
    因為我發現我連身邊的朋友都一味的攻擊張曼娟那篇文章,
    大家大概還沒讀內文,就因為標題有成見的去跳躍閱讀了。
    平心而論,因為我不是誰的迷,只是單純的去看張曼娟那篇文章,
    所以我覺得她的出發點並不在批評或攻擊MJ這個人的所有故事;
    只是她擅用了某個能吸引讀者的手法--徵引時事,
    來帶出她想說的一些概念。
    這是我讀文章時的感受。
    很遺憾,後來大家都曲解了,她還得要道歉….委屈了。
    誠如上面也有人提到的,
    沒有人是MJ的誰,所以沒有人是真正知道他的故事或想法的,
    用新聞報導包成石頭往張曼娟身上丟,
    不也不仁道嗎?
    對了,很巧,我的高中班導正好是白化症患者,
    所以大概知道白化症看起來是怎樣,
    生活上要注意哪些事。
    而這些事,很巧,在MJ身上看不到….。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10 PM)
    網路世界裡沉默螺旋發酵
    有時候因為喊得大聲
    我們就誤以為那是主流意見
    然後其他不同意見的人則保持沉默
    誰有勇氣站出來
    就要承擔成為箭靶的風險了吧?
    張曼娟可能沒想到會有這樣的亂箭…
    PS:當了多次箭靶,台長我已經練成刀槍不入了~XD

  23. 艾姬說的沒錯,網路霸凌,天天上演,沒必要花費心思這一群激動且失去理智的暴民爭論太多,自己日子過好比較重要。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10 PM)
    感謝來訪
    虛擬世界的霸凌因為匿名
    有時候反而氣焰囂張更可怕
    雅量和包容
    也是資訊社會裡重要的學習呢!^^

  24. 阿姊說得好
    部落格是個人的世界
    抒發個人意見之地
    如果遇到意見不同
    不應該加以撻伐
    這攸關禮貌及修養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10 PM)
    不管年紀多大
    我一直也還在學習彼此尊重

  25. 不管別人怎樣說或是發表了什麼
    也不管麥克是怎樣怎樣
    我欣賞就是麥克他的歌和舞步
    只能網路上那些人
    應該要懂得尊重他人的意見發表!!
    對很多事,很多人都有不同的看法
    所以何必要去反駁那些看法跟你不同的人呢?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10 PM)
    你來趕進度了喔?
    認真的孩子…XD
    你說的沒錯
    我們應該多多尊重別人
    就算看法不同
    也可以進行良善的討論和互動

  26. 麥可傑克森是我喜愛的歌手之一~ 就算是後期他的很多奇異行徑… 我仍然沒有任何評論… 因為那就是他的人生~ 我喜愛的是他的才華… 永遠會記得的還是他的才華… 所以~ 我很同意你的見解ㄛ…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