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短篇練習:案發現場
臺灣極短篇作家協會舉辦的極短篇徵文活動,每篇限三百字以內,以”地點”做為聯想開端,以下是我的作品分享。
極短篇(一)小學校
「要不要跟我去?」你點點頭,決定陪我去我的秘密基地,探索一個你無法參與的過去。我興奮地帶著你東轉西繞,眼前的光景彷彿放在錯亂的比例尺,我記得禮堂好大好大、升旗台好高好高、我們在大大的球場玩跳繩,在高高的樹後玩躲貓貓。那裡應該是值日生抬著全班同學飯盒去蒸便當的地方,花圃前面還有個蔣公銅像的呀!
同樣的一雙眼,從孩子的高度到成人的高度,看到的光景原來這麼不一樣。破裂的窗台,鋪上厚厚塵土的溜滑梯,雜草叢生的草坪,歪斜的樹枝。小學校荒廢了,而我的回憶搬遷到哪去了?
「喂~幹什麼?!」矮房舍裡突然走出一個男人吆喝著,眼睛瞪得很大。你我對望一眼,然後拔腿狂奔,像做壞事被發現的孩子,躲回了我們的小時候。
極短篇(二)車站
男人不會來了,我心裡清楚得很,下定決心這次一定要讓這癡情到愚蠢的女人死心。我照例先盡職責,大廳裡響起廣播:「帶著十一朵玫瑰的楊先生,請您聽到廣播至北一門,您的朋友在等您。」
傻女人和男人有個約定,每月的這一天在台北車站的北一門相見。女人每個月來請我廣播,等了兩小時後失望離去,男人的失約重複上演,算一算這已經是第十個月了。時間一分一秒過去,離約定的時間已過兩小時。我拿出預藏好的玫瑰花走向北一門……
「楊先生請我轉交這束玫瑰花給妳,請妳別再等他了!」女人接過鮮紅欲滴的玫瑰,笑著哭了:「所以他還愛我?!我們約好讓他回去和老婆辦離婚,如果他帶著紅玫瑰出現,表示他還愛我,如果他帶白玫瑰出現,就是我該退場了…」
帥!
不愧是孩子它娘….
如果新聞台有那個台長是我不敢挑戰的…
當然就是那隻
愛小雞啦
哈哈哈
果然不是省油的燈
(倫家現在都點日光燈啦)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50 PM)
我以為你喜歡蠟燭的說…
毀了, 送錯花了…
版主回覆:(10/12/2011 04:57:50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