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分手】分手砲的三個動機
已經決定分手了,到底要不要在最後用身體去記念這段感情呢?就像我對愛情一貫的看法,這沒有什麼標準答案可言,倒是雙方自己可以想想分手砲對你們的意義是什麼?再來決定有沒有必要這麼做,想不想這麼做。
一、純粹想要畫下一個美好的句點:
兩個人或許在性愛上是契合的,但因為其他因素而導致分手的結果。分手砲的意義像是離別前最後的紀念,共享最後一次激情。只要彼此有共同的默契,對於「最後一次」也有共識與承諾,若能給予對方一個很美好的回憶也未嘗不可。這樣的男女多少在愛情裡存有浪漫的念頭,希望至少日後想起分手的那一刻,還記得身體上的快樂,還有一些美好值得回味。
二、期盼感情因為身體的留戀而挽回:
有些人願意分手前再做一次,也有可能是心理上對於這段感情仍然有所期盼。特別是對於無法性愛分離的人而言,不可能單純出於慾望而與對方做愛,當接受分手砲的同時,其實內心懷抱著一絲希望,想試看看感情是否可能因為身體的留戀而有挽回的機會。然而抱持這種心態的男女,卻很有可能無功而返,造成更大的空虛與失落感。
三、由情人轉換成另外一種關係:
這種分手砲其實出於黑暗的動機,或許其中一方甚至雙方都在思量,不能當情人了有沒有可能轉換成另外一種關係,例如砲友?因此這並不是離別的句點,而是一個逗點,試探著彼此有沒有延續關係的可能。和前男友/前女友轉換成砲友關係的優勢在於不必重新適應一個人,比起隨便尋找性愛對象來說,多了些安全感。當然這必須立基於雙方有絕對的信任,當對方有新的戀情時該如何處置砲友關係,而這也可能演變為雙方發展下一段戀情時的潛在危機。
就我個人觀點而言,以分手砲作為最後的紀念或許是可行的,但試圖以性愛作為感情挽回的手段則是不智的。畢竟性是可以被取代的,愛才是不可取代的。即使利用身體上一時的留戀成功地將對方留在身邊,再次失去的機率也很高。尤其是當其中一方存有復合的念頭,另一方卻完全沒有,雙方沒有共識之下卻意外淪為砲友,這種扭曲的關係將使分手這件事令人感到更為不堪而受傷了!
(本文刊載於臉紅紅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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