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很大?!管殺小!

  

  最近炒得火熱的話題,就是瑤瑤可以搖舒舒鑽不了的問題。NCC針對舒舒工人鑽地的廣告開罰,引來各界爭議。什麼是創意?什麼是猥褻?童顏巨乳就是物化女性?如果今天是個猛男穿丁字褲殺很大呢?有沒有人會抗議物化男性呢?

 

  我覺得沒有那麼嚴重耶!我記得多年前某個知名美容塑身業者請來了當時還未成年的王曈拍了一個很唯美可愛的廣告,也引發大家許多討論。帥哥美女人人愛看,拿來當作廣告噱頭吸引眼球無可厚非,否則家具展幹嘛請日本AV女優,電子3C展不也是靠展場辣妹來吸引人氣買氣?這些都不是物化嗎?

 

  很多人對於「物化」兩個字,有著一知半解的誤會。今天如果檳榔攤的招牌寫著「買檳榔摸兩粒」,真的是檳榔西施酥胸兩粒,這就叫物化。因為酥胸兩粒被當成買檳榔的附贈品,檳榔西施被物化。但如果「買檳榔摸兩粒」,其實摸的是檳榔兩粒,這就是廣告噱頭而已,我們不能說檳榔西施被物化。

 

  同樣的道理來看瑤瑤的殺很大廣告,瑤瑤並沒有真人出現在線上遊戲裡,廣告主只是利用了她的身材優勢來吸引目標消費群的注意罷了!就像舒舒面對媒體時解釋的:「我在廣告裡扮演的是工人,胸部的抖動是工人拿電鑽鑽地時自然的抖動呀!」當然就常理來說,工人是不會穿成這樣工作的,但是這兩則廣告究竟有沒有被NCC放在同一個標準上檢視,卻是值得討論的。

 

  騎馬機沒有性暗示嗎?電鑽機就有性暗示?那麼,林嘉綺遭狗仔偷拍的輕食風奶油球廣告有沒有性暗示?奶大的抖動就是物化?奶小的脫衣就沒關係?這樣的差別待遇才是對女性的歧視吧?廠商舉辦贈獎活動「狂抽猛送」沒問題,性暗示的標準在哪裡?

 

  我覺得廣告禁播沒有必要,但如果真的不適合闔家觀賞,大不了限制廣告播出的時段也就夠了。這個問題就像我面對中華電信色情守門員一樣,並不是說不能限制或規範色情猥褻,而是能不能用一個讓公眾信服的標準去規範?

 

  從另一個觀點來看,當線上遊戲廣告越來越走向淫穢的方向時,就是廠商認為這樣可以投目標族群宅男之所好,而宅男們是不是都是這麼膚淺地愛這些內容?我想造成這些刻板印象的,就是一邊大喊宅男不要污名化一邊又愛貼正妹圖、言詞很low的宅男教主們吧!

 

 4/12附記:因為這篇文章,讓我發現可恥的網路害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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