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上一篇挺寶貝哥的文章發表以來,得到很多的迴響,也很感謝大家不同的意見回應與觀點交流,甚至有文友說要發mail給親友,讓大家重視這個事件。艾小姬除了回應我家的留言,並不時到寶貝哥的新聞台默默關切近況外,其實沒辦法再寫什麼文章來評論。原因有二,一是我最近手邊有很多事在忙(左手籌備惜墨老爹紀念集,右手準備電影劇本,頭上頂著公司的廣編稿和電子報,心裡還忐忑著下週要出庭為某刑事案件作證…),這種情況下能夠撐著沒關台已經可喜可賀了,二是這個事件有太多的面向可以談,至少我所觀察到的,就可以寫個三篇專論,但我想大家應該沒有耐心看個三篇吧?
因此,我今天只談一個重點,就是「尊重」兩個字。老實說,我覺得這是我們民族性可愛但又可厭的地方 - 湊熱鬧。車禍現場,管你是不是家屬或肇事者,經常是圍觀的群眾比救難人員還多;嫌疑犯李泰安,靠著莫名的魅力,吸引了很多遊客;苗栗發生地下爆竹工廠爆炸,災區成為新的觀光景點。你看看,大家有多愛湊熱鬧呢!
寶貝哥的新聞台一時之間被PChome用力消費,因此也擠滿了很多認識的和不認識的人,我想他心裡應該五味雜陳吧!我通常是默默地過去看看留言,然後默默地離開,偶有留話的也是留給本人,而不想在他的地盤大放厥詞做任何評論。我是認識當事人的,即使心裡有一百個挺他,我依舊認為抄襲與否的認定交給專業去處理,即使心裡有上千個不平,希望他能夠和大作家戰鬥到底為網路著作權盡一份力,但是我依舊認為當事人有當事人的為難,不應該威脅強迫他去做任何決定。
我看到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回應,只是我並不願意去破壞寶貝哥努力維持的和平理性,所以簡單地在這裡發表我的看法。
1.什麼名不見經傳的媒體人?根本沒出過書,沒上過媒體,沒知名度。
鐵定是要炒新聞啦!
=>你不認識蔡祐吉,至少也用孤狗大神查一下好嗎?
你沒看過他,不代表他沒上過媒體,不知道人家的背景就不要隨便扣帽子!
2.天下文章一大抄啦!才20個字一樣也叫抄襲?太小題大作了吧?
=>20個字是連續的,連標點符號都一樣。
會這麼留言的,應該是沒看過兩篇原文比較也沒看過詳細報導,
根本不清楚雷同的字有多少。
湊熱鬧之前,可不可以先搞清楚是什麼熱鬧?
3.原創者是司機啊!所以只有司機有權說人家抄襲。
=>即使司機說的是人盡皆知的概念,他並沒有把他文字化商品化。
真正做了整理以及融入自己想法寫成文章的是蔡主播。
而大作家不僅文字化還商品化,用這樣的文字賣錢啊!
就像學術論文,大部分都是參考別人的東西整理而成,
很少有什麼了不起的發明,但是我們會看到一連串的參考文獻,
如果沒有列出參考文獻,任意引用是違法的。
你抄寫在日記裡給隔壁的小明看,和拿來營利(投稿、比賽、出版、取得學
位)是兩回事。
其他還有很多言論,包括事件的經過,雙方第一時間處理的方式等,我就不在此回應了。我想說的只是,請為自己的言論和文字負責,即使你只是想湊熱鬧。這是許多人的通病,口和手比眼和大腦快,不了解狀況不查證,就憑著斷章取義的資料下評論。我並不會堅持每個人都要支持寶貝哥,你想要去攻擊他,是你的個人自由,但請仿效李敖大師的精神,查好資料準備好證據再說。
圖片來源:
http://www.flickr.com/photos/gantai/474777267/
因此,我今天只談一個重點,就是「尊重」兩個字。老實說,我覺得這是我們民族性可愛但又可厭的地方 - 湊熱鬧。車禍現場,管你是不是家屬或肇事者,經常是圍觀的群眾比救難人員還多;嫌疑犯李泰安,靠著莫名的魅力,吸引了很多遊客;苗栗發生地下爆竹工廠爆炸,災區成為新的觀光景點。你看看,大家有多愛湊熱鬧呢!
寶貝哥的新聞台一時之間被PChome用力消費,因此也擠滿了很多認識的和不認識的人,我想他心裡應該五味雜陳吧!我通常是默默地過去看看留言,然後默默地離開,偶有留話的也是留給本人,而不想在他的地盤大放厥詞做任何評論。我是認識當事人的,即使心裡有一百個挺他,我依舊認為抄襲與否的認定交給專業去處理,即使心裡有上千個不平,希望他能夠和大作家戰鬥到底為網路著作權盡一份力,但是我依舊認為當事人有當事人的為難,不應該威脅強迫他去做任何決定。
我看到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回應,只是我並不願意去破壞寶貝哥努力維持的和平理性,所以簡單地在這裡發表我的看法。
1.什麼名不見經傳的媒體人?根本沒出過書,沒上過媒體,沒知名度。
鐵定是要炒新聞啦!
=>你不認識蔡祐吉,至少也用孤狗大神查一下好嗎?
你沒看過他,不代表他沒上過媒體,不知道人家的背景就不要隨便扣帽子!
2.天下文章一大抄啦!才20個字一樣也叫抄襲?太小題大作了吧?
=>20個字是連續的,連標點符號都一樣。
會這麼留言的,應該是沒看過兩篇原文比較也沒看過詳細報導,
根本不清楚雷同的字有多少。
湊熱鬧之前,可不可以先搞清楚是什麼熱鬧?
3.原創者是司機啊!所以只有司機有權說人家抄襲。
=>即使司機說的是人盡皆知的概念,他並沒有把他文字化商品化。
真正做了整理以及融入自己想法寫成文章的是蔡主播。
而大作家不僅文字化還商品化,用這樣的文字賣錢啊!
就像學術論文,大部分都是參考別人的東西整理而成,
很少有什麼了不起的發明,但是我們會看到一連串的參考文獻,
如果沒有列出參考文獻,任意引用是違法的。
你抄寫在日記裡給隔壁的小明看,和拿來營利(投稿、比賽、出版、取得學
位)是兩回事。
其他還有很多言論,包括事件的經過,雙方第一時間處理的方式等,我就不在此回應了。我想說的只是,請為自己的言論和文字負責,即使你只是想湊熱鬧。這是許多人的通病,口和手比眼和大腦快,不了解狀況不查證,就憑著斷章取義的資料下評論。我並不會堅持每個人都要支持寶貝哥,你想要去攻擊他,是你的個人自由,但請仿效李敖大師的精神,查好資料準備好證據再說。
圖片來源:
http://www.flickr.com/photos/gantai/474777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