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和朋友上床嗎?

happy urban couple in big city
我們牽牽手、接個吻、上個床,我們是好朋友。

我真的髒話都要飆出來。好啦!我相信是有這種「新」朋友關係,而不是「性」朋友關係,但我是不能接受的。你會覺得奇怪,觀念開放的艾姬不會去譴責砲友這件事,為什麼會譴責這種新朋友關係呢?問題就在於我覺得偽君子比真小人要噁心多了!

砲友又怎樣?不過就是互相滿足生理的需求,你情我願減少社會問題,合得來就做,合不來就換人做做看(好像選舉口號),沒有情感上的糾纏。來約一砲,或許會遇到禮貌性的婉拒,但這種直率的真小人大都就是摸摸鼻子轉移對象而已。但也有人口口聲聲說我們是好朋友,也真的熟識彼此,然後熟到滾了床,還笑嘻嘻地說別誤會、就只是好朋友嘛!

那麼,這麼做的心態是什麼?就是比真小人還卑鄙、自欺欺人的偽君子啊!好朋友之間不必有愛情的付出與承諾,所以這種人根本就是不想要有情人般的付出卻想享受情人有的福利。很多人不能勇於面對自己的自私,只想維護自己的形象,欺騙別人就算了,連自己的心都騙了才悲哀。

如果和朋友不小心上了床,第一次可能是意外,第二次以後就要開始思考這樣的關係到底是什麼?當砲友,就認真當砲友,有保密協定和不干涉對方感情生活的默契;當情人,就認真談戀愛,真心付出關懷也不要再分心去找別的異性。不要模擬兩可、模糊不清想要佔人便宜,小心最後連朋友都當不成。

性愛,應該是要有愛的,否則就是慾。只出於慾望的「性」我不認為有什麼不可以,但我認為你如果要的只是「性」,就不要用「愛」或「友情」來包裝,把自己搞得跟救世主或聖人一樣。

總之,想要跟我當砲友?我會說謝謝您的賞識和對我的遐想。想要當我的朋友,然後約上床找樂子的話,我一定會試圖界定彼此關係,朋友就是朋友的尺度,情人就是情人的責任,口頭上搞搞曖昧沒關係,但上床則是沒有模糊地帶的。一但上了床,你還說不是砲友也不是情人,只是朋友?先生,您要不也去應徵一下王牌試睡員好了。

以上是我對某些事件的感想,無論你是找砲友還是找能上床的朋友,不必真的來約我,我已婚,謝謝!

(本文刊載於臉紅紅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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